本报讯(记者 程婕)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2018年8月29日,支付宝(中国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,由马云变为叶郁青。有消息将这一变动视为“支付宝法人变更”,一时间引起众多关注。事实证明,这是一场乌龙。
昨天,支付宝官方微博对此澄清表示,支付宝的运营主体是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,并非支付宝(中国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变更属于公司内部治理范畴,与实际经营情况无关。这一变化没有什么特殊意义,对支付宝的客户更无任何影响。
根据央行的公示信息,获得央行支付牌照的的确是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。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,是蚂蚁金服的全资子公司。2014年支付宝的法定代表人就从马云变更为彭蕾。
而支付宝(中国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成立于2008年,主营业务是计算机软件的开发、设计、制作,销售自产产品,以及网络技术、多媒体技术的研发,软件系统集成的设计、调试和维护等,该公司的股东是ALIPAY CHINA HOLDING LIMITED,并非蚂蚁金服。
据了解,支付宝(中国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郁青一直从事法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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